母婴知识|收养亲戚孩子如何上户,收养自己姐姐的女儿需要手续( 二 )


领养自己亲戚的孩子怎么上自己的户口 是可以认领的;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 , 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 , 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 , 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 , 公民私自收养未办理出生登记的子女的 , 收养人按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后 , 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
公民私自收养 , 又不符合收养相关规定的 , 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抚养(助养)人为被抚养(助养)人按规定到本地社会福利机构登记集体户口 。
对无法确认其亲生父母的非亲生子女落户 , 必须报请公安刑侦部门采集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 , 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 , 确认非被拐卖儿童后 , 再办理入户手续 。
以江西省为例
按照《全省公安机关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操作规范(试行)》规定第六条:“不能办理《收养登记证》或《收养公证书》被公民私自收养的无户口人员 , 未满18周岁的 , 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户籍地址申报户口登记 。
年满18周岁的 , 且在现居住地生活满3年的 , 根据本人意愿 , 可以在实际共同生活人所在户籍地申报户口登记;不满3年的 , 在原居住地申报户口登记 。
扩展资料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 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
5、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 , 须双方自愿 。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 , 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收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 , 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 , 不得泄露 。
6、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 , 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 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 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 , 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7、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 , 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 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 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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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抱养亲戚家小孩了怎么办手续才能上户口? 首先 , 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你们没有生育能力 。 然后申请生育指标 , 再有结婚证 , 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等去派出所办理 。
领养别人家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 ,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

需要双方一起到所在地收养机构申请办理收养手续 , 取得收养证 , 才算是合法的收养 ,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 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

收养关系成立后 , 需要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或者迁移手续的 , 由收养人持收养登记证到户口登记机关规定办理 。
领养自己亲戚的孩子怎么上自己的户口? 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以下内容办理:
2016年0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求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 , 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 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 , 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 , 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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