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批捕后多久起诉,不批捕案件多久起诉( 三 )


要求复议的意见不被接受的,可以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 。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五条 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一)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
(二)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三)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查的人民检察院;
(四)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
第二百八十六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以及在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前,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及时收集和提供 。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有可能不起诉吗?A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

简单地说,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一、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条件
刑诉法第79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二、检察机关对请求批捕案件的处理
1、刑诉法第88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2、刑诉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三、公安机关不服检察机关的不批捕决定,怎么办?
刑诉法第90条规定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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