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义务有哪些,公民的法定义务( 四 )


公民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中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全国人民制定的 , 是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现 。 人民服从宪法和法律,就是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服从人民自己的意志 。 因此 , 这是公民最基本的义务 。 公民不仅必须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 , 还要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 , 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
二、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 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 。 国家的统一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 维护国家的统一是每个公民所必须承担的神圣职责 。 中国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 各民族之间已形成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 国家禁止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 每个公民都必须维护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 在维护民族团结的斗争中 , 要反对大民族主义 , 主要是大汉族主义 , 也要反对地方民族主义 。
三、保守国家秘密 , 爱护公共财产 , 遵守劳动纪律 , 遵守公共秩序 , 尊重社会公德
 为了防止国内外阶级敌人窃取国家政治、军事、外交、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的机密 , 保卫国家安全 , 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进行 , 宪法规定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 爱护公共财产包括爱护国家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 。 遵守公共秩序包括遵守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 。 尊重社会公德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 , 是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 。 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 , 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 , 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 , 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
四、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 , 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 , 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 。 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任何公民都必须维护,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
五、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1984年
5月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 规定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
六、依照法律纳税
 税收是国家预算收入的组成部分 , 是积累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重要方式 。 中国的税收用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国防建设和政权建设 , 以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和保卫人民的胜利果实 。 它取之于民 , 用之于民 。 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 税收的种类和纳税办法 , 由有关的法律、条例等规定 。 对违反税收法规的 , 依法予以处理(见税法) 。
1、《宪法》第5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 保守国家秘密 , 爱护公共财产 , 遵守劳动纪律 , 遵守公共秩序 , 遵重社会公德 。 ”这是公民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
2、)其他方面义务 。 《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以及公民有劳动的义务和受教育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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