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了怎么办,快递被代收点签收了但是丢了( 二 )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 , 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 , 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 , 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第四十八条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给据邮件损失 , 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 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除外;
(二)、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三)、寄件人、收件人的过错 。
【快递丢了怎么办,快递被代收点签收了但是丢了】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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